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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

发布时间:2019-02-09 11:44:33 来源: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》(国发[2001]11号)和《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》(国发[2001]15号),以及《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01]174号),基准地价每三年更新一次,基本内容要以适当形式在场所或媒体上公布。
此次地价标准是指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01月01日,开发程度设定为“五通一平”,(即通路、通电、通讯、通上水、通下水、场地内平整),商服用地标准容积率为2.0,住宅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.8,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,即商服40年、住宅70年、工业50年。
该更新成果已经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,现向社会公布并实施。
一、定级范围:东至京沪高铁,南至白马刘、小袁庄村及大张庄村,西至南运河,北至王八里、金庄村北及跃进渠,定级区域总面积37.64平方公里。
二、东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
东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


东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
         土地级别        
土地用途
商服 (元/M2 1350 1020 750 520
(万元/亩) 90.00 68.00 50.00 34.67
住宅 (元/M2 1250 950 700 480
(万元/亩) 83.33 63.33 46.67 32.00
工业 (元/M2 300 255 215 185
(万元/亩) 20.00 17.00 14.33 12.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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