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,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,维护社会稳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经省政府同意,现就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东丰县、东辽县、龙山区、西安区、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。
二、实施标准
(一)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,按市本级和所辖县行政界线划分:
1. 辽源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为I至IV级,具体价格标准为:I级区片123元/平方米;II级区片95元/平方米;III级区片70元/平方米;IV级区片55元/平方米。
2. 东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为I至IV级,具体价格标准为:I级区片90元/平方米;II级区片70元/平方米;III级区片60元/平方米;IV级区片50元/平方米。
3. 东辽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为I至III级,具体价格标准为:I级区片65元/平方米;II级区片59元/平方米;III级区片55元/平方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