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实施富民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公告
为了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,强化土地资源、资产管理,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,规范地产市场交易秩序,富民县对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测算,测算成果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,经富民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。现将县城规划区土地级别、基准地价标准予以公告,测算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富民县国土资源局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
表一 富民县县城规划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
级别 |
面积(平方公里) |
分布范围 |
I
级 |
4.95 |
东至:大营卫生院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;南至:永定中学、佳逸小区、县财政局;西至:县国税局、永定街道办事处小学;北至:加油站、沿昆禄公路川心营段。 |
II级 |
9.12 |
东至:龙腾苑山庄、何官营;南至:西山、梨花村;西至:西庄、上文明、廖家营;北至:东邑村、黄家庙、鸵鸟园。除Ⅰ级及基本农田以外的范围。 |
Ⅲ级 |
12.36 |
东至:李家村、完家大村;南至:明熙苑山庄、茨坝塘;西至:太平桥、杨粗弯;北至:肖家营、农药厂。除Ⅰ级、II级及基本农田以外的范围。 |
注:具体范围以富民县县城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。
表二 富民县县城规划区基准地价一览表
土地用途 |
级别 |
元/平方米 |
万元/亩 |
商业用地 |
一级 |
1091 |
72.73 |
二级 |
649 |
43.27 |
三级 |
396 |
26.40 |
居住用地 |
一级 |
1239 |
82.60 |
二级 |
730 |
48.67 |
三级 |
447 |
29.80 |
工业用地 |
一级 |
400 |
26.67 |
二级 |
341 |
22.73 |
三级 |
288 |
19.20 |
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工业用地 |
兴贡区块 |
235 |
15.67 |
黑泥凹区块 |
235 |
15.67 |
豹子沟区块 |
235 |
15.67 |
一、基准期日
基准地价的评估期日为:2013年1月1日
二、土地开发程度
富民县县城规划区I级土地开发程度为区域红线外“五通”( 通给水、通排水、通电、通讯、通路);II级土地开发程度为区域红线外“三通”(通水、通电、通路);III级土地开发程度为区域红线外通路。
三、使用年期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12条规定,土地使有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别为:
1、商业用地:40年
2、居住用地:70年
3、工业用地:50年
四、平均容积率
根据土地交易案例,测算富民县的平均容积率,设定如下:
商业平均容积率:2.0
居住平均容积率:2.0
工业平均容积率:0.8
五、土地权利状况
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性质,无他项权利限制的最高出让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。